長照保費 受僱者最多付3成
2009/10/25 04:09
〔記者王孟倫、林毅璋/台北報導〕經建會昨天表示,預計後年上路的「長期照護保險」將採取「全民納保」,是否增稅來籌措經費,仍在研議中。保費方面,預估為健保保費的六分之一至八分之一,受僱者分擔保費比例不逾三成,其餘由政府及雇主負擔,希望能夠在二○一一年開始實施。
增稅籌款? 經建會研議中
經建會的「長期照護保險規劃報告」指出,國內人口快速高齡化,推估至二○一八年時,六十五歲以上的老年人口將占總人口的二十二.五%;其中,失能及失智人口恐由一九九八年的近四十萬人,成長至二○一八年的八十一萬人。
長期照護保險已有共識,將採「全民納保」,也就是保險對象與全民健保一致,涵蓋全台二三二九萬人,包括:四十四.九萬名失能者,約占總人口的一.九%。
經建會主委蔡勳雄說,長期照護保險屬社會保險、每年都要支付,不能光靠政府編列預算支應,一定要有固定財源;他分析,若以全民納保、既有給付架構估算,長期照護保險的財源,至少要二百五十億到三百億元。
蔡勳雄表示,台灣的消費稅比其他國家低,未來若用消費稅的固定收入,作為社會保險的財源,理論上較妥當,曾評估是否以提高加值型營業稅,作為長照保險財源。不過,他強調,加稅議題相當敏感,當前經濟尚未復甦,長照保險財源是否以加營業稅方式籌措,政府還沒有定案。
此外,在保費負擔方面,經建會將向行政院提出三種不同的保費計算方案,但無論未來採行哪一種,有固定雇主的受僱者需負擔的比例,將不超過三成,與現行健保負擔比例一致。
長照保險費率將採取哪種方案,近期將由長期照護保險推動委員會開會決定,費率除以薪資計算,也將提出另一個計算基礎,以家庭總所得方式計算費率。
內政部長江宜樺昨出席重陽節慶祝活動時則表示,內政部已補助地方政府十五億餘元辦理「十年長期照顧服務」,提供老人所需居家服務、日間照顧、送餐服務、交通接送等措施,讓日常生活需要他人協助的失能長輩能自主而尊嚴的在家中生活,並減輕家人的負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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